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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对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2022-06-08 17:48:57

  海南热线资讯6月8日讯 近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海南省东方市出台《东方市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好促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各项措施相关工作。

东方市:对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东方市解放西路

  《方案》分减免房屋租金,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援企稳岗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全力提振消费需求,支持企业用工等九个任务要求

  《方案》明确,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考虑予以认可。鼓励写字楼、商场、商业综合体、园区等非国有物业租赁主体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缓租,可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支持。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东方市:对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东方市鱼鳞洲风景区

  《方案》指出,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后的缴存比例不低于现行缴存比例3个百分点,调低比例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

  《方案》进一步明确,2022年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加计10%和15%,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减免。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恢复发展。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3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jj.newshuanan.com/news/9069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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