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纸张:图片字号选择:超大 图片带图打印图片图片返回原文

铁路部门调整预售期及退票费率规则,预售期调整为15天

  2021-01-14 15:28:41

  1月13日,铁路部门发布《关于铁路部门调整预售期及退票费率规则的公告》,公告显示,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1月14日至1月28日,只发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车票。

  公告称,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变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费的时间期限由原规定的开车前15天以上同比例调整为开车前8天(含当日)以上;7天及以内退票的,仍按48小时以上、48~24小时、24小时以内梯次退票收费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cc.yechengnet.com/news/805137.htm
打印纸张:图片字号选择:超大 图片带图打印图片图片返回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