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管理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 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2020-06-12 14:58:44
近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文章来源:http://gs.dushicn.com/finance/778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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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